獨立遊戲開發獎勵暨產品化加值計畫

計畫說明

為鼓勵獨立遊戲開發者之新創團隊研發多元應用與創作內容,並帶動研發產品與目標市場連結,延長開發團隊公司化營運能量,進一步連結重要社群以帶動培育原創人才,同時推進自製產品上市,以提高臺灣原創作品之市場能見度。由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以下簡稱本署)依據「數位發展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 ),訂定「獨立遊戲開發獎勵暨產品化加值計畫」 以下稱本計畫 )),以「獎勵」方式,協助開發者籌措不同階段研發資金, 包括針對前期研發階段之「開發獎勵計畫」,以及 推進上市階段之「產品化加值計畫」, 以期強化臺灣原生創作內容產製,帶動數位遊戲產業發展。

申請須知

  • 申請資格
    • (一)應為 國內依 公司 法 設立之 公司 ,不包括外國公司 。欲申請「開發獎勵計畫」者,須為設立未滿 5年內之公司 。

    • (二)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

    • (三)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 投資 事業名錄為準)。

    • (四)不得為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 (五)計畫團隊成員(正職成員)具中華民國國籍至少應占半數(含)以上。

    • (六)所提計畫之執行場所應於我國事實上管轄區域內。

  • 申請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12年5月22日(一)下午5時截止

  • 獎勵範疇

    由申請企業自行擇定1個類別,每一企業以 1案為提案上限,送件完成後恕無法變更類別。

    類別 說明
    開發獎勵計畫 旨在協助開發者籌措前期研發資金,加速內容產製,故本類別之申請標的僅限於新開發或開發中之計畫,若為已開發完成或已進行販售、產品預售者,均不得申請。群眾募資及搶先體驗( Early Access)為業界進行市場測試或行銷推廣的管道之一,故不在此限。是否為已開發完成由審查委員認定,申請企業不得異議。

    產品化加值計畫

    旨在針對即將進入發行上市階段作品挹注獎助資金,強化開發者商業面及營運面能量;本類別之申請標的應以產品可於計畫期間內正式發行為目標。申請標的曾進行群眾募資、搶先體驗( Early Access)、產品預售 等皆不影響其申請資格。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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