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雲服務研發補助計畫
計畫說明
配合行政院規劃之「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政策,為鼓勵資服業者積極發展雲端軟體服務,帶動中小微型企業客戶上雲,由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依據「數位發展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推動「數位雲服務研發補助計畫」,以補助方式協助資服業者轉型或研發雲服務,打造扣合產業需求、簡易好用的數位雲服務。進而鼓勵各行各業採購使用雲端解決方案,藉由數位加值與數據回饋,協助中小微企業降低營運成本、提高效率及開拓新商模,迎向整體數位轉型之目標。
申請須知
- 申請資格
-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 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申請企業之行業分類須為 J582(軟體出版業)、 J62(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 )、 J63(資訊服務業),且研發標的須為自行或合作研發之產品、技術或服務,不得僅為經銷、代理或代購。
-
(二)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且公司淨值(股東權益)為正值。
-
(三)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服務之股權狀況或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之陸資來臺事業名錄為準)。
-
(四)不得為本國設立及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
-
(五)申請企業不得與 110至 112年「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等相關補助計畫重複獲補助 。
- 申請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12年8月10日(四)下午5時截止
- 補助範疇
-
(一)補助標的
- 於公有雲上開發各產業領域數位轉型需要的 SaaS服務或 PaaS+SaaS服務。
- SaaS(Software as a Service)服務係指軟體僅需通過網路,不須經過傳統的安裝步驟即可使用,使用者通常經由網頁瀏覽器來存取服務。
- PaaS Platform as a Service 指提供中介軟體、開發工具、商業智慧 BI 服務、資料庫管理系統等服務的業者,用來支援資服業者加快 SaaS應用服務的建置、測試、部署、管理與更新。
-
(二)補助類別
本須知包含「輕量速效雲服務」及「領域整合雲服務」2類別,由企業自行擇定 1 個類別申請 ,每一企業以 1案為提案上限 ,須符合以下類別之一:
輕量速效雲服務 領域整合雲服務 開發標的 針對各行各業數位轉型需求,如製造、服務、健康照護、交通、金融等,運用既有PaaS或技術資產加速開發創新服務,打造目標客群所需之輕量化數位雲服務(SaaS應用),透過快速導入核心功能,促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或帶動商機之效益。 針對各行各業數位轉型需求,如製造、服務、健康照護、交通、金融等,考量跨流程、跨部門或跨組織的服務(系統)整合場景,打造目標客群所需之創新數位雲服務(提供多個SaaS應用,且不同SaaS採API或PaaS方式整合),如: 整合人流、商品及場域的營運管理;整合採購、製造、銷售、配送的生產管理;整合線上線下顧客經營的全通路管理等,促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或帶動商機之效益。 補助經費 以新臺幣300萬元為上限 以新臺幣2,000萬元為上限 計畫期程 計畫公告日或其後起算,以不超過6個月為原則 計畫公告日或其後起算至113年11月30日止